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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在即,南极游有望带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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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旅游的长期“不可能”有望进入中国的立法管理范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介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注意。该委员会正在根据立法规划的要求进行立法研究和系统论证。他说,随着我国南极事务的发展,作为一个协商国,国家有责任将南极条约体系的原则转化为国内法,规范相关主体的活动,促进南极活动的能力建设。

在旅游业中,典型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南极旅游业将有望从法律的角度确定“游戏规则”,而红线的开展相关活动将进一步“合法”。

倒计时南极的“法制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南极旅游等南极事务的加快,如何规范南极游客、机构、企业、个人等各方的活动,缓解南极的环境压力已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据悉,由于我国南极立法尚处于研究阶段,去年2月,国家海洋局颁布了“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国家海洋局发布的第一份南极人类活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规定”的解释,这一政策的重要背景之一是近年来南极游客的激增。

事实上,就“南极条约”而言,南极旅游业也被列入框架管理类别,这一新兴产业也已成为“南极条约”协商会议的一个关键问题。与此同时,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南极旅游组织)根据“南极条约”制度的环境要求,制定和执行了南极旅游业的环境标准,并定期向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提交南极旅游状况报告。

“南极旅游等活动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国政府履行”南极条约“所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管理义务,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此有必要引导一切活动有序进行。。

具体而言,根据《条例》,南极活动的组织者和活动人士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尽量减少对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和损害。举办南极活动的组织者应按照《南极活动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编制中文和英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将其提交国家海洋局。陈丹红特别指出,前往其他国家乘船前往南极旅游旅游等活动的中国公民也应适用于《条例》。

在激烈的战争时期,迫切需要立法规范。

公共数据显示,南极旅游始于20世纪60年代。目前,南极洲游客的数量从每年的几百人增加到超过50,000人。"虽然中国的南极旅游起步较晚,但其增长势头迅速,增长率远远超过了国际南极游客的总体增长率。"旅行社主管王洪涛说。

根据IATO公布的最新数据,中国已经超过澳大利亚成为南极之旅的第二大来源。2016-2017年南极旅游季节,来自中国的游客人数为5324人,比前一年增长了25%。

一般来说,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供应随着需求的变化而迅速调整,旅游业也是如此。目前,我国大量的旅游企业已经涉足南极旅游市场。“以携程为例。在这个阶段,携程平台上有80多条南极航线,主要是从11月到次年2月。其中2018年/2019年航行季节的南极旅游预测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约50%。”携程主题旅游平台总监张怡说,近年来,南极旅游产品在国内市场上越来越细分。目前,它们主要分为泛南极旅游、南极旅游和南极点旅游等。从运输方式上看,南极旅游产品主要来自南美的阿根廷和智利。由于邮轮服务质量和游客数量不同,各种产品的价格也相对较高。此外,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选择乘飞机前往南极大陆,然后乘坐游轮。总的来说,这种产品的价格更高。国内南极旅游产品的价格范围从人均70000元到200000元不等。

事实上,进入激烈战争时期的南极旅游市场,在我国还处于“无法无天”的阶段。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立新直言不讳地说。陈丹红还明确表示,由于我国引入南极立法,对南极法规的出台缺乏较高的法律依据,对监督检查手段也缺乏有力的限制。因此,从旅游业的角度来看,在中国赴南极游客数量迅速增加和相关产品激增的背景下,迫切需要通过南极立法来划定南极旅游的法定红线。

立法上戴“箍咒”

公众信息显示,南极温度低,自我净化能力差,生态环境脆弱,人类活动年逐年增加无疑增加了南极洲的环境压力。"但是,在我国,在南极旅游的过程中,企业和旅游者履行保护环境责任的约束只能依靠规范和人民意识的灵活指导。"朱立新说:虽然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等行使某些职能,但效率相对较低。未经上级法律授权,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各类科目实施行政处罚。

以规定为例,朱立新指出,目前本政策属于不具备上级法律的部门规章。因此,相关部门只能指导和督促相关领域的组织和个人行为。虽然对这些规定中的违反行为受到惩罚,但它们只是一些强制性和不充分的限制性措施,而且只有在有关政策通过南极立法加以合法之后。,采取暂停营业执照、罚款等措施。可以说,只有在立法的情况下,南极旅游产业才真正陷入了“环抱”。朱立新说。

对于我国南极立法需要涵盖的内容,业界有不同的看法。朱立新说,一般而言,立法在大框架内规定了一个原则领域,法律还授权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部门规章进一步完善。

张仪告诉《北京商报》,在现阶段,国际机场管理局对南极旅游具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例如来自游轮海岸的距离、客人降落的时间安排、垃圾的处理,甚至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在这方面,有人表示,这些具体条款应反映在有关的法律规则中。

同时,业界也认为,由于南极科学研究的窗口期与南极旅游的窗口期基本上是重叠的,因此,南极科研资源与旅游业发展之间的平衡也应在法律法规中加以规定。科研队伍通常执行大量的科研任务,补充一年所需的生命和科研资料,考官的夏季轮岗也会在这个时候到来。“因此,此时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对科研站的接待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陈丹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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