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以歌传情,宣扬和铭记海外华侨华人支持奥运、情系祖(籍)
国的桑梓情怀;以侨为桥,助推和谐侨社建设,打造全球华人文
化盛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凝聚侨心侨力,共同助力 2022 年
冬奥盛会,同圆共享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办单位
北京电视台
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四)协办单位
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五)媒体支持单位
中国新闻社
北京新媒体集团
(六)执行机构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组成,
负责大赛的总体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组委会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
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章程制定和政策解读工作,统筹宣传和会
务工作。
大赛在海外华侨华人主要聚居国家和地区设立分赛区。
三、选拔条件
1. 选手须具备华侨或华人身份(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
国公民。华人: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
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出国留学人员和因公出国人员,均不
视为华侨。
2. 大赛分设青少年组和成人组。青少年组参赛年龄为 12
周岁(含)至 18 周岁(含)(按北京总决赛报到时间计,在 2000
年 7 月 20 日以后,2006 年 7 月 20 日之前出生);成人组参赛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即 2000 年 7 月 20 日(不含)之前出生,
年龄上限由各赛区视情把握。
3. 大赛不接受当前在专业团体从事歌唱职业的人员参赛。
4. 以往在北京总决赛中获得过金、银、铜奖中任一奖项的
选手,不得再次参加北京总决赛。
5. 以往参加过两次(含)以上北京总决赛的选手,不得再
次参加北京总决赛。
6. 选手须使用中文演唱,唱法不限,内容健康积极。
7. 大赛将从演唱水平、中文水平和艺术表现力等方面对选
手进行考核,鼓励原创作品。
8. 所有参加北京总决赛的选手须准备至少 4 首 CD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