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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新车之前被4S店修理过,能否主张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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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很多购车人问,我在4S店刚买的新车,却发现汽车在购买前就有维修记录,4S店是不是构成欺诈,能不能获得三倍惩罚性赔偿?在此类纠纷中,4S店大多抗辩,这是我对新车进行PDI作业程序的普遍做法,没有故意隐瞒维修的记录,因此不构成欺诈。因此,本文针对4S店未告知PDI作业程序下的维修情况下,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指出。

01司法机关对汽车买卖纠纷愈加重视

2017420日上午,、中央电视台联合公布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结果。被宣判无罪案、福喜公司“过期劣质肉”案、造纸公司偷排污水公益诉讼案、等十大案件入选。

虽然汽车“退一赔三”案在这个引人注目的榜单上列最后一位,但由于与其并列的其他九个案例都大名鼎鼎,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推断: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在最高级别的司法机关和公众心目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02.PDI作业程序”下的操作是否构成消保法上的欺诈,适用“退一赔三”?

首先要搞清楚两个问题,什么是“PDI作业程序”?为什么会有“PDI作业程序”?所谓“PDI作业程序”,是当前汽车流通领域普遍采用的车辆交付前检查程序,因为汽车在出厂—4S店销售中间会有流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汽车难免会出现磕碰等事故,所以车辆交付前有必要进行相应检测。而4S店作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一方,对车辆进行最后一次检测和把关,对发现的一般瑕疵或者缺陷及时予以校正、修补以及更换原厂配件,以便车辆在交付给消费者前达到生产厂家的新车出厂检验标准。通俗的说,就是4S店会对部分有瑕疵的车辆进行喷漆、钣金等作业。

那么,4S店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将按照PDI程序对于新车在交付前的检测及修补情况真实全面的告知消费者呢?就目前我国的汽车销售市场来说,答案是否定的。试想,如果4S店告知你所要购买的新车是经过“喷漆”“钣金”等修理的,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心理上是无法接受的。如果告知,4S店只能对车辆进行降价处理,从而降低了4S店的利润。这种情况下,一旦被消费者发现新车曾进行过修理,就会引起消费者和4S店之间的纠纷。

那么,4S店未告知PDI作业程序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进而构成消法上的欺诈以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一律以整车的销售价格为赔偿基数,还是应区分情况,在可区分为整体和部分的情况下,以未通知部分对应的价格为基数进行三倍赔偿?

目前因相应法律规范和行业规范对于新车交付规则的缺失,,更多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经过笔者查阅相关判例,。例如:涉案车辆仅涉及外部配件、外观维修,不涉及核心部件的情形时,

12010)昆民四终字第47尹海文诉云南联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从双方买卖合同的目的来看,是消费者购买车辆满足正常驾驶需要以及该车辆达到汽车生产厂家对该车设定的性能指标、外观等。本案标的物的维修项目只涉及汽车外部配件的维修更换,并没有涉及汽车核心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车架、电子设备等部件的维修与更换,同时也没有影响到汽车的性能或正常驾驭。因此,本案仅凭目前已查明的事实来看,尚不足以证明联致公司在交付车辆时故意将性能质量不合格产品出售给买受人,并不具有欺诈的故意,故对上诉人的该项主张不予以支持。

但也有例外情况12010)渝中五法民终字第1501重庆万友经发公司南坪分公司等与王安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涉案车辆在销售前更换配件混合前灯总成(右)和前翼子板(右),维修前杠右端、右前叶子板、右前门喷漆等,维修费用1160元。万友公司在销售该车时故意隐瞒上述车辆维修事实,且未告知王安婷,其行为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购车协议,向原告退还购车款58900元,并按《消法》规定赔偿购车款58900元。

区分整体和部分,只对配件部分欺诈支持判例

1201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210宋红星与上海东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东萌公司向宋红星出售的保时捷车辆系全进口车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个性化配置,按常理应当是全进口整车出厂配置,除非在合同中特别注明某配件是出厂后由零售商作为售后配置。现根据查明的涉案车辆出厂配置信息,显然并没有东萌公司销售合同中载明的个性化配置。,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现宋红星主张要求东萌公司赔偿系争配件价款的三倍损失,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最后,针对PDI作业程序在汽车界影响比较大的一起案件:20171016日,,,撤销买卖合同,车主退车,销售商在退还车款的同时作出三倍赔偿。这辆宾利慕尚车款是550万元,三倍赔偿款也就是1650万元。日前,该案汽车销售公司上诉后,,将择期判决,相信该案最高院的判决对于PDI作业程序中的汽车销售公司告知义务法律责任会起到一个标杆性裁判指引。

      03 附:

方达律师,北京雨仁(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1、民商事诉讼案件办理(主要方向经济合同、借贷、房屋纠纷);2、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对接等;

    成功案例:1、作为徐某某诉义乌某车行汽车买卖合同一案徐某某的代理人,经过出庭发表代理意见,3倍购车款的赔偿金。该案也是浙江省首例二手车型号欺诈消费者典型案例。2、作为某强制隔壁戒毒案件被强戒人徐某的诉讼代理成功使公安机关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为社区戒毒。3、担任某大学生厕所弃子案大学生的辩护人,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法律咨询热线:1816800176(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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