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景点联盟

7岁女孩的好奇心,竟夺走一条人命!女孩爸爸也要负责任,血淋淋的教训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来源:江南都市报、武汉晚报、大河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停车开门,

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

却有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网络图片)

9月底的一天上午,吴某驾驶赣A8Nxxx轿车载着妻女一起出行。当车辆行驶至洪都南大道206号巷口时,吴某突然临时有事,觉得路上车不多,就在此处停了车。


当时吴某和妻子分别坐在正副驾驶座上,女儿坐在后座。夫妻俩没有想到的是,他们7岁大的女儿因为好奇,突然打开了右后车门。不巧的是,这时徐某骑电动车正好从小车右侧经过,猝不及防之下,被突然打开的车门连车带人撞翻。


由于电动车车速较快,这次撞击不仅令小车车门、电动车车头严重受损,而且徐某被撞翻在地后也身受重伤。经过18个小时的抢救,电动车车主徐某仍不幸身亡。“开车门看似小事,但是猝不及防,车门的硬度又强,因此事故引起的伤害程度一般都比较严重。”据事故交警介绍。

责任划分

至于如何处理此类事故,要看具体情况。大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在开车门的司机和乘客。


民警介绍,责任划分首先是要看司机或乘客是否有过错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乘客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乘客责任较大。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那就共同承担责任。当然,如果被撞的非机动车或摩托车有逆行、制动不灵等其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事故中,由于吴某驾驶赣A8Nxxx轿车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属于乱停车违法同时,小车上下人员和开车门的行为也违反了交通法的相关规定。而吴某女儿向外打开右后车门,其行为违反了交通法中有关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因此,交警认定吴某和他7岁大的女儿须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电动车车主徐某则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在其他地方,这样的事故也时常发生,事故的代价也是异常惨痛↓

因开门时疏于观察致人死亡,赔偿140万还被判刑

武汉的张某,就因为开门时疏于观察,致1人死亡,他不仅赔偿140万还被判了刑。。


7月25日,男子张某驾驶汽车在武汉市友谊大道附近路段,停车开左侧前门时,恰巧李某驾驶电动车载人行驶至此,由于张某疏于观察,致使张某汽车左侧前门与李某的电动车右侧相接触,造成两车受损,李某及所载之人倒地受伤。


在医院,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的行为是发生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责。


2016年8月,张某与被害人李某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书,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140万。


,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停车开启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全部责任,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缓刑二年。


开车门不注意观察有多危险?


看看这些GIF图吧,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电动车主被小轿车直接碾过



△电动车主被直接卷进货车



△几乎一模一样的悲剧……



△还好后边的车没跟得那么紧......



△万幸公交司机急打方向,避免了惨案!


△如果后面的车没有及时转向……



一要看,二要慢!安全意识从小就应该培养!认同的点个大拇指!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