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旅游商品开发的热情日益高涨,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加快旅游商品的发展,一些地区邀请著名规划设计院编制旅游商品规划,邀请国内知名旅游商品“专家”作为评委,根据这些“专家”的建议制定旅游商品支持政策。因此,虽然发达的旅游商品继续增加,但旅游商品的销售量却下降了。只有在旅游商品的分类上,他们才把旅游商品的发展联系起来。
在旅游商品分类中存在的问题包括:
一、对旅游商品的概念不清。错误地用旅游商品中的旅游纪念品代替了全部旅游商品,或错误地把旅游纪念品分类当作旅游商品分类,一些省区市的旅游商品企业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二、旅游商品的分类狭隘,一些地区在旅游商品大赛中更是经常如此。旅游商品大赛和评选本可以对当地的旅游商品发展起到引导作用,如北京的旅游商品大赛,多次将科技类作为大赛的主要类别,对科技类旅游商品的开发、销售起到了引导和推动作用。但在某些经济、科技同样发达的地区,却仍将重点放在旅游商品中占比很小的旅游纪念品上。
三、旅游商品分类重叠交叉,造成管理统计失真。笔者曾经见到“工艺品、日用品、免税品”这样的分类,容易造成重复统计。免税品包含各类工艺品、日用品,区别只在于是否免税而已,免税品对应的分类应是非免税品。而在分类时如果把纪念品、工艺品、日用品不加限制地并列在一起,就会出现一些小型的工艺品、日用品同样可能是纪念品的现象。
目前,市场上的旅游商品种类繁多,在流通中比较常见的旅游商品有几十万种,因各种原因需要将旅游商品进行分类。旅游商品分类的方法也很多,有的按照是否有纪念性分类,有的按照用途分类,有的按照原材料分类,有的按照生产方法分类,有的按照化学成分分类,也有的按照使用状态等分类。不同旅游商品的属性和特征,都可以成为旅游商品分类的依据,最常用的商标分类还是国民经济的行业分类。
无论用哪种方法对旅游商品进行分类,都要遵循分类的基本原则。首先,分类的目的应是有利于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或经营习惯,有利于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其次,明确要分类的旅游商品所包括的范围。再次,分类依据要适当。最后,要保持旅游商品分类的科学性及系统性,各类别应是并列关系,不重复,不交叉。
旅游商品大赛或评选活动的针对对象应是参赛者,参赛者包括设计者、生产者、销售者、经营者而没有最终的消费者。旅游商品大赛或评选活动中旅游商品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某一类或多类旅游商品的发展,是通过大赛或评选活动为旅游商品开发机构和企业作出示范,使其了解什么是旅游商品,什么是好的旅游商品。
旅游商品在各地发展并不均衡,各地的大赛和评选活动应在分类上各有侧重,且需在旅游商品发展的每段时期对分类进行调整。需要结合当地的特点、资源优势引导旅游商品的开发。为了集中体现当地的某一特产,也可以在当地的旅游商品分类中把这些要推动的商品单分出来,如有的地方有宝玉石,有的地方有特殊木材、矿产或加工企业,就可以把这些商品单分出一类或几类,但要保持旅游商品的分类原则不变。
一时被“专家”忽悠,采用了错误的旅游商品分类,可以当做是花钱买教训。若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专家”忽悠,就不正常了。扩大旅游购物消费绝不仅是扩大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的消费,鼓励旅游商品开发也绝不是仅仅开发几个旅游纪念品,几件旅游工艺品,而是要放眼大旅游商品。现在到了该给旅游商品开发从分类上松绑的时候了。
旅游商品的分类是为旅游商品的发展服务的。只有按照旅游商品的概念和分类的基本原则,结合各地特点,科学、系统地进行旅游商品分类,放开旅游商品开发的手脚,才能逐步促进当地的旅游商品产业发展,实现扩大旅游购物消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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