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海航控股宣布,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国内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经过充分调查和论证,公司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有关各方充分沟通,从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过认真研究,打算终止这一重大资产重组。
今年6月8日晚,海航集团宣布了重组计划。根据计划,海航控股拟从交易方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海航(香港)技术控股有限公司59.93%股份和海南天宇航空培训有限公司100.00%股份。根据该计划,今年6月8日晚宣布,海航控股打算向贸易方海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海航控股有限公司59.93%的股份和100.00%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从交易方海航集团西南总部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贸易伙伴天津创新投资伙伴(有限合伙)股份的29.72%和重庆西部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60.00%,上述股权收购总额为104.78亿元。
同时,海航控股拟向淡马锡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融资总额不得超过70.338027亿元。
为建设筹集配套资金:海航技术天津发动机维修投资项目、海航技术西安配件维修投资项目、重庆天宇航空培训中心项目、陕西长安天宇飞行训练中心项目、天宇飞行培训中心购买飞行训练模拟器扩建项目、重庆江北机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西部航空采购4架飞机。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海航表示,根据2018年6月8日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利润预测赔偿协议”和“股票认购协议”的相关条款,鉴于这些协议在现有条件下无法达成,而且这些协议不再具备生效条件,因此,一旦董事会考虑终止重组,这些协议将立即终止,不涉及违约处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正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声明称,海航承诺在投资者声明公布后一个月内不计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海航控股的最大股东是大兴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持股比例为24.33%。海航集团直接持有该公司3.53%的股份,是该公司第四大股东。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介绍,大新华航空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是陈锋,即海航集团现任董事长,公司注册资本为60.8亿元,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是大新华航空的最大股东,占全航股份的24.97%,海航集团是第二大股东,占全航股份的23.11%。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是大新华航空的最大股东,是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100%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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